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择优招聘,按照招聘标准条件,依照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严格选拔聘用适岗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乐于吃苦、甘于奉献,能够履行需要的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良好,无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7.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晋城市本地户口(含晋城市各县、市、区);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共100名(内勤岗位20人,外勤岗位80人),其中,60名面向退役士官和士兵招聘,40名面向社会招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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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资待遇
工资2600元—2800元/人/月,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大额医疗保险。
五、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晋城市人才网和晋帮办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3日。
(二)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8:00开始)—6月6日(下午17:00截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根据报名要求填写考生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对学历、年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在2021年6月7日17点前在原报名网上进行线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50元/人,完成报名。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报名费用人员于指定日期(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放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4.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录取资格,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人员考试录用工作,报考人员全程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规定参与,并签订《参考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1)。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考生本人签字的《参考人员健康承诺书》、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四)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试成绩在测试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六)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凡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主要对其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审查。
(九)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晋城市金色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招聘程序所有环节,不进行人员递补。
六、人员管理与使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管理模式,由晋城市金色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派往晋城市城市管理局使用并进行双重管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晋城市金色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6-3232161。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登录晋城市人才网、晋帮办微信公众号查询,凡因考生个人不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的,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文件来源:山西省人事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