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有教科系统所属19个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84名;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38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26日至200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3、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其它教师岗位为二级乙等。具有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内容来源:
山西省人事考试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