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将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一系列相关展览活动。为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临时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时工作人员七名。
二、用工方式
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工时间
2021年6月至12月31日(续签合同视项目需求决定)。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服从指挥,吃苦耐劳;
(四)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 月4日至6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投递资料,邮箱地址:61669125@qq.com;
3.报名材料:
(1)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计生材料(如有请提供),上述材料以扫描件上传;
(2)填写附件《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上彩色照片一张;
4.咨询人:谢***,电话:020-3437829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对象按招录人数1:2比例从符合报考人员中确定。如遇特殊情况将通过线上方式开展面试。
(三)成绩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报考人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入选人名单,名单不另行公告。
(四)体检
除正常用工体检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自体检之日前后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对于医院建议的复查人员,暂不招用。
六、待遇和管理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三类人员不接受报名:一是正处于隔离期间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三是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会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