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接收
一、高校毕业生接收
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保管、组织关系挂靠以及基于档案管理的证明开具等服务。
二、高校毕业生接收流程:
(一)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
1、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由所在用人单位与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2、毕业生与工作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处盖章;
3、毕业生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4、毕业生持报到证、档案、身份证复印件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存档手续。
(二)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
1、毕业生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开具接收函;
2、毕业生将接收函交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3、毕业生持报到证、档案、身份证复印件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存档手续。
一、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单位。
二、就业见习申请办法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同时应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报名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进行资格审核: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3)学历证书;
(4)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5)《就业创业登记证》。
2020年7月17日